发布日期: 2016-05-03 作者: 浏览次数: 来源:拍卖交易处供稿
为进一步规范矿业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全面深入推进矿业权出让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依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整合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5〕63号)精神和湖北省有关规定,省国土资源厅、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近日印发了《湖北省矿业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进入公共资源交易市场实施办法(试行)》(鄂土资规〔2016〕3号)。
《实施办法》提出“全面进场、依法依规、各司其职、权责一致”的进场交易原则。“全面进场”即湖北省矿业权招拍挂出让项目全部进中心,项目保证金全部缴至中心保证金专户,采用网上拍卖和挂牌的项目全部通过“湖北省公共资源拍卖交易网矿业权网上交易系统”实施交易,禁止任何形式的场外交易;“依法依规”即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进一步明确和细化了招标、拍卖、挂牌交易的进场流程和工作规范,增强了进场交易的规范性和可操作性;“各司其职、权责一致”即明确了各部门、各机构、各单位的职能和责任,依法依规履行矿业权出让交易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及进场服务,违规须追责。《实施办法》的出台,标志着湖北省矿业权招拍挂出让项目全部进入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矿业权出让交易“全省一网”构架进一步确立。
为推进《实施办法》的贯彻落实,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制定了《推进市(州)矿业权挂牌出让项目进入“湖北省公共资源拍卖交易网”交易工作方案》(鄂公共资源局〔2016〕21号),要求以实现全省矿业权网上交易全覆盖为目标,分两批对具有矿业权出让项目的市州,开展“湖北省公共资源拍卖交易网”与中心保证金开户银行生产系统的对接工作。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具体负责组织实施,相关市州积极主动配合协调。对接工作计划于5月份启动,10月份完成对接测试及相关培训工作,力争年内实现市州矿业权出让项目全部上线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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