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2016-05-10 作者: 浏览次数: 来源:宿迁市人民政府
为进一步健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诚信体系建设,依据《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泗洪县在行政管理中使用信用信息和信用产品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泗洪县公共资源交易信用管理暂行办法》等文件要求,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强化投标人信用管理,加强对投标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等主要管理人员的信用等级评估,规定投标企业必须递交《投标企业诚信承诺书》,限制履约能力差、社会信誉低的施工企业进入招标投标市场,使失信者失分失工程、诚信者得分得工程,构建了“守信激励、失信惩戒”的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信用环境,有效促进了公共资源交易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泗洪县经信局信用办
2016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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