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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推行标准化 提升现场组织管理规范化水平

发布日期: 2016-06-01   作者:  浏览次数:  来源: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履行“宣布纪律、告知回避情形、宣读评审工作程序、解释法律法规、处置现场异常情况”等事项是采购机构工作人员的法定职责。如何在现场组织管理中做到“不错位、不越位、不缺位”,言行举止依法、规范、标准、统一,减轻人为因素所带来的风险。近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处自觉践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以服务保障G20峰会为圆心,积极探索公共资源交易“标准化建设”,首次将工作人员履职言行“格式化、固定化”,并通过视频方式公开宣讲,切实提升现场组织管理规范化水平。

  此次标准化建设主要针对工作人员在开标和评审活动中依法宣读、提醒、解释的相关政策和规定,包含《开标纪律》、《评标纪律》、《开标活动回避情形告知书》、《评审人员回避情形告知书》、《评审小组工作程序》、《政府采购活动现场供应商须知》等6项内容,分别在开标和评审开始前以视频方式自动循环播放。推行现场组织行为标准化,能够使供应商和评审专家在参与交易活动时明确清楚“做什么、怎么做、哪些能做、哪些不能做”;同时又避免工作人员在履职过程中因个体表述、解释、处置等差异性带来的法律风险,切实保障好参与各方正当合法权益。

  该举措于5月25日正式试行,参与各方反响强烈。供应商表示通过视频能够直观地了解政府采购政策法规,帮助其依法、规范、高效地参与政府采购活动;评审专家则认为,视频告知事项即是提醒,更是一种现场培训,专家通过视频熟知了评审纪律、回避事项和工作程序,能够更加公正、审慎、正确地参与评审工作,降低评审过程的法律风险。下一步,政府采购处将根据试行情况,继续充实完善相关内容,进一步推进公共资源交易“标准化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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