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2016-06-16 作者: 浏览次数: 来源:
一是增强法治意识。坚持集中学习、自主学习相结合,认真贯彻《招投标法》、《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省政府令第255号等法律法规精神,在学法用法中转变思维方式和工作方法,努力提升法治素养,增强法治观念,强化法治意识,严格依法行政,按章办事。二是树立规矩意识。全面梳理现有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内控机制,查漏补缺,充实完善,进一步强化规矩意识和纪律观念,严格按政策法规办事,按制度程序办事,用制度管事、管人、管物,确保责任定位不错位,守位不越位,到位不缺位。三是强调效率意识。坚持为民服务理念,进一步优化办事流程,推动全市电子交易平台市县一体化进程,扩大项目在线交易比例,减少投标综合成本;加强与行业监督部门对接沟通,建立常态化会商机制,不断提升工作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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