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2016-06-29 作者: 浏览次数: 来源: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6年5月1日,交易中心根据国家的统一部署及财政部、税务总局的规定要求,全面完成相关准备工作,开始实施“营改增”。
“营改增”不是简单的税种变化,增值税所执行的税收条例、计税方法、操作流程、开票模式、票面内容以及使用的税务系统等均和营业税有很大区别,相比营业税复杂程度提高了许多。时间紧,任务重,这对每天直接面对大量招、投标人,工作时间基本处于满负荷运转的中心收费柜台而言,意味着一定要在很短的时间内完成“营改增”转换工作,实现无缝对接,否则将影响中标成果的办理工作。
自4月下旬接到税务局要求后,交易中心相关部门高度重视,周密安排,积极准备,迅速开始落实各项准备工作。根据“营改增”有关政策的变更,我们采取各种有效措施,在很短的时间内完成了从税控设备的购置到安装铺设、从税控开票系统的调试到人员操作培训、从熟悉“营改增”各项政策要求到向先期实行了“营改增”的单位虚心请教、从纳税人资格认定到办理税务发票申购的一系列工作,全方位多角度地确保了进场项目缴费手续及中标成果领取工作的平稳、有序、顺利办理。同时我们还主动对客户单位宣传“营改增”政策,进行相关知识普及,为调整工作做好宣传造势。
中心服务费收取营改增工作已顺利进行了两个月时间,日常收费工作、发放中标成果工作有序进行。共收取服务费667个标段,开具增值税发票近千份,未出现一例差错,获得了服务对象的一致好评。
全面实现“营改增”工作的平稳过渡和无缝对接,不仅积极响应了国家改善经济发展环境,也为进场交易项目流程的及时推进,中标成果的按时发放奠定了良好的基础,更全面体现了交易中心一贯从细微处体现水平的服务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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