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2016-07-04 作者: 浏览次数: 来源:
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整合建立全省统一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体系督导工作的通知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人民政府: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整合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5〕63号)和省政府第92次常务会议关于加快推进全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和系统建设相关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统一安排部署,省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省公管办”)决定近期对整合建立全省统一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体系开展督导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督导范围和内容
(一)督导范围
省公管办组成六个督导组对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开展督导工作。督导组重点督导市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情况,并随机抽查所辖区域1-2个县(区)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运行情况。
(二)督导内容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进度情况;公共资源交易决策、管理、执行三个层面的组织机构框架、体制机制建立情况;工程招投标、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出让、国有产权交易、政府采购四大类公共资源整合情况;交易平台的信息化建设情况;所辖区域县(区)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运行和互联互通情况;平台系统升级改造资金、人员等要素保障情况;平台整合工作具体实施细则、时间安排、技术对接方案、责任分工等情况;整合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困难及建议;需要省级层面协调解决的事项等。
二、督导方式
督导组采取实地查看市级和县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情况,并在省辖市召开全区域公共资源交易整合牵头部门负责人、中心主任、公管办主任座谈会,听取市级和各县(区)平台情况汇报及整合工作意见建议等,详细解读我省关于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工作的政策和要求,帮助协调、解答整合工作中的问题,全面掌握省辖市各级平台详细情况。
三、督导目标
通过开展督导工作,加快推进全省公共资源平台整合工作,确保国家和省委省政府公共资源交易改革决策落实到位,执行到位;确保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在7月20日前完成交易平台系统升级改造工作,7月底前完成与省公共资源公共服务平台互联互通、电子化对接工作;确保2016年年底,在全省范围内形成规则统一、公开透明、服务高效、监督规范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体系。
四、人员组成及时间安排
此次督导工作分六个督导组,每组3人。为加强各市地公共资源交易整合工作联系沟通,相互学习,督导组由省公管办牵头,抽调部分市地公管办、交易中心人员组成。具体督导时间另行通知。
五、相关要求
(一)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公管办、交易中心按照督导内容和实际存在问题形成汇报材料交督导组。同时要加强与督导组联系,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二)督导组根据国家及省委省政府公共资源交易相关政策要求,及时发现和协调解决在整合工作内容、进度安排、技术保障等方面存在的矛盾和问题,并提出合理工作建议,能够当场协调解决的要当场协调解决;对于不便现场解决和各地市存在的共性问题,省公管办汇总形成问题台账,上报省政府协调有关部门解决。
(三)各市地要高度重视,将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工作纳入目标管理考核,紧密结合各自实际,抓紧内部分工,层层分解落实目标任务。要建立相应工作机制,及时研究部署工作,明确时限和进度要求,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督导组将对全省督导工作进行汇总,在全省进行排名通报,并抄报省委省政府和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人民政府。
(四)在督导过程中对各地整合工作推进速度快、力度大、成绩显著、亮点突出的地市,督导组要认真总结,并通过简报、专报或省内主要报纸、网络等媒体进行宣传报道。
(五)省公管办联络员同时作为督导组所含省辖市平时日常工作协调、服务联络人,及时了解、跟进服务市县的整合工作进度和情况,协调解决相关问题。
(六)督导组抽调人员由部分省辖市公管办、交易中心副主任或业务能力强的科长担任。各单位将抽调人员名单及联系电话于6月28日上午11时前发送至省公管办邮箱,督导组将在郑州统一召开督导预备会,安排部署相关工作,预备会时间另行通知。
(七)督导组成员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廉政纪律,尽职尽责做好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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