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2016-07-05 作者: 浏览次数: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新闻网
为助推全县“大干三个月 环境大提升”集中攻坚行动,目前浙江省开化县出台《开化县环境综合整治及应急工程招标方案》。在明确行业部门强化指导、乡镇与部门加强监督、建设单位精细管理的同时,针对大攻坚行动项目积极探索突破常规新举措:
下放招标活动监管权限。乡镇、部门作为实施主体的法定招标限额以下项目,即单项合同估算价格200万元以下的施工、100万元以下的工程货物及50万元以下的勘察、设计、监理、咨询服务,乡村项目进入乡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部门项目则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优先安排交易场所。
简化招标方式核准程序。国有(集体)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法定招标限额以下项目,可采用邀请招标,阶段性停止执行行业初审、专家认证、网上公示等环节,由县发改部门直接核准。邀请对象由业主单位领导班子集体研究推荐。
优化招标活动流程。50万及其以上、200万元以下的施工项目,前期需要审批的,各审批单位已出具初审意见的,即可进入招标程序;工程造价评审,由各业主单位统一报送县评审中心,项目可以边实施、边评审。另外,对于法定限额(200万元)以上的工程项目,依法必须进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的,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优先安排交易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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