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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安市出台闲置土地专项清理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 2016-02-18   作者:  浏览次数:  来源:安徽省国土资源厅网站

  日前,《六安市闲置土地专项清理工作实施方案》正式下发,将在全市范围内集中开展闲置土地清理专项行动,摸清全市批而未供和闲置低效用地情况,依法依规分类处置,盘活存量土地,加快开发进度,充分发挥土地利用效益,提升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本次将对2007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期间各地批而未供和闲置低效的各类国有建设用地进行专项清理,包括批而未供土地、供而未用土地和用而未尽土地。

  此次清理工作分四个阶段,2016年1月为动员部署,2-3月调查摸底,4-9月分类处置,10月检查验收。对批而未供土地,采取限期完善项目供地手续、上报省政府调整报批、安排新建项目、纳入储备等途径,积极消化处理。对供而未用土地,分析梳理原因,有针对性地予以处置。因企业原因,超过约定动工日期未动工建设的,下达限期动工通知书,督促土地使用权人开工建设;超过约定动工日期1年未动工建设的,征缴土地闲置费;超过约定动工日期2年未动工建设的,无偿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因政府原因,造成未动工开发建设的,采取延期动工开发、调整规划用途、安排临时使用、置换土地、协议收回等途径进行处置。对用而未尽土地,因容积率、投资强度(亩均税收)达不到规定标准的,约谈土地使用权人,制订推进措施,限期继续开发建设,逾期仍未实施的,依法收回部分土地。

  该《方案》要求,强化组织领导,各县区政府(管委)要相应成立闲置土地专项清理工作领导组,落实专门办公室,确保此项工作顺利推进;明确责任分工,根据实施方案中确定的时间节点,落实专门办公人员,集中力量办公,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主动作为,采取有力措施,确保此次清理处置工作取得实效;加强部门联动,国土部门负责现场逐宗调查核实,摸底登记;住建、规划部门负责提供规划方案和项目开发建设进度等相关资料;发改、经信部门负责提供并核查项目投资强度的落实情况;税务部门负责提供项目税收缴付情况;房管、财政、城管、监察、检察、法院等单位要积极配合,大力支持清理处置工作;定期督查调度,市监察局、市国土局定期对各地的闲置土地清理处置进度进行督查和调度,听取工作推进情况汇报;兑现奖惩措施,市政府将此次闲置土地清理处置纳入年度县区重点工作内容,有关结果作为年度土地利用计划分配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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