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2016-02-22 作者: 浏览次数: 来源:江苏省国土资源厅网站
建立局领导联系重点项目制度,牵头办理各种事务,加大项目推进力度。设立开发区用地审批 、发证、抵押“绿色通道”,优先办理开发区重点项目用地的预审及审批手续。引导企业合理利用土地,提高土地投资和利用强度,鼓励企业降低辅助设施和绿化用地面积,提高容积率和建筑密度,企业在符合规划控制条件前提下,在原批准用地范围内增资扩建、改造或建造多层厂房,提高土地利用率和容积率的,原则上不再补缴土地出让金。加大闲置土地处置并盘活利用,放大存量土地使用效益。建立健全闲置土地长效监管机制,完善以提醒动工通知书、限期开工通知书、收取土地闲置费通知书、闲置土地处置督办通知书等文书为载体的警示体系,督促企业在合同约定时限内建成,投产达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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