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2016-02-29 作者: 浏览次数: 来源:山东省国土资源厅网站
近年来,菏泽市国土资源局认真落实耕地保护责任制,严格执行耕地占补平衡制度,加大土地综合整治力度,全市耕地得到有效保护。
一是认真落实耕地保护责任制。年初市政府与各县区政府签订耕地保护目标责任状,将耕地保护工作及卫片拍摄违法占用耕地面积情况纳入市科学发展考核,严格考核。同时建立健全基本农田保护档案,绘制基本农田保护区图,设立基本农田保护标牌,形成耕地保护共同责任机制。二是严格土地执法监管。建立健全耕地保护联合执法监察机制,充分发挥市、县、乡、村四级执法监察联动机制作用,强化动态巡查,对违法违规用地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制止、早处置”,将违法行为消灭在萌芽状态。三是严格耕地执行占补平衡制度。对占用耕地的建设项目实行“占多少,垦多少”的原则进行补偿,明确建设用地单位的补充耕地责任,认真制订落实补充耕地方案, 严把占补平衡关,确保全市耕地总量动态平衡。四是加大土地综合整治力度。积极开展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和工矿废弃地复垦,增加有效耕地面积,助推城乡统筹发展。全力推进高标准基本农田项目建设,对田、水、路、林综合整治, 改善农田基础设施,增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耕地资源得到有效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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