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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将建立国土信用档案 记录拿地不开发等行为

发布日期: 2016-03-23   作者:  浏览次数:  来源:人民日报

  安徽省日前出台《国土资源市场领域信用信息征集共享使用实施办法》,开发商拿地之后不及时开发,今年起将受失信惩戒并记入信用档案。

  根据办法规定,安徽省不动产登记中心将负责推进全省国土资源信用信息征集、共享、使用的日常管理工作,土地、矿产、中介服务等都将有一本信用档案,在官方网站上可供查询。

  其中,土地市场信用信息内容主要包括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内容信息和履行义务信息。履行义务信息主要包括支付出让金、动工开发、按照规定用途、土地复垦、遵守交易规则情况、行政处罚、失信惩戒以及其他有关信息。开发商一旦有未及时履行义务的行为,所受到的行政处罚、失信惩戒都将记录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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