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2016-04-20 作者: 浏览次数: 来源:广西国土资源厅网站
近期,南宁市2016年度本级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已通过南宁市人民政府批准实施。2016年度南宁市本级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和住房用地供应计划与去年的计划量与实际供应量相比均下降。
一是控制供地总量,严格执行节约集约制度。2016年度南宁市本级国有建设用计划供应总量为1900公顷,比去年计划量减少50公顷、比实际供地量减少14公顷。其中必须保障类用地计划供应1078.31公顷,可调剂类用地计划供应821.78公顷。
二是控制住房用地供应量,缓解去库存压力。2016年度南宁市住房用地供应计划有保有压,对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需求应保尽保,对普通商品住房用地的供应量进行了压减。2016年度南宁市本级住房用地计划供应250.90公顷,比去年计划量减少49.1公顷、比实际供地量减少19.1公顷。其中: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60.61公顷,普通商品住房用地190.29公顷。按平均容积率3.0计算,可建设建筑面积约750万平方米的居住设施,以保持供需平衡,稳定住房价格。
三是优化供地布局,保障重点区域建设项目用地需求。今年南宁市本级供地计划除机动指标431公顷外,重点保障江南片区、五象新区。其中江南区计划量最大,为321公顷(含经开区15公顷),占计划量的16.89%;其次是五象新区,计划量为270公顷,占计划总量的14.19%;第三位是兴宁区217公顷,占计划总量的11.40%;青秀区计划量为211公顷,占计划量的11.10%;良庆区计划量为199公顷,占计划量的10.47%;高新区计划量为118公顷,占计划量的6.23%;邕宁区计划量为87公顷,占计划量的4.59%;西乡塘区计划量为46公顷,占计划量的2.43%。
四是加强供地计划跟踪管理,切实保障项目用地。南宁市国土资源局将对年度重点大项目用地、政策性住房用地采取超前介入,跟踪服务,全程保障,切实满足重大项目建设用地需求。协调相关部门,结合项目“轻、重、缓、急”和土地指标情况,加快完成征地拆迁任务,保证计划指标有效落实。在年中可依据市场需求,适时对计划进行调整,有效平衡供需,稳定土地市场和房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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