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2016-04-20 作者: 浏览次数: 来源:内蒙古国土资源厅网站
闲置土地处置工作是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的重要内容,二连市政府高度重视闲置土地处置工作,集中开展了闲置土地清理、登记、调查及处置等相关工作,处置盘活了一批闲置土地资源。根据北京督察局及自治市国土厅关于闲置土地处置的最新要求,市政府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推进闲置土地处置工作,建立共同责任机制和部门联动机制,进一步加大了闲置土地处置力度。主要采取以下四种方式:
一是需要调整规划的,及时调整使用并置换土地,加快开工建设。由市政府牵头,市相关部门积极配合,多部门联动,并联审批,加快促开工地块报建审批手续,督促企业尽快开工。
二是对无力开工建设的,通过与用地单位协商,按原地价协议有偿收回,迅速清理加快进度。
三是通过加强动态监测巡查等途径,主动跟踪地块开工情况,争取第一时间发现闲置土地,及时启动处置工作。
四是对于新增工业用地和经营性用地,严格落实全生命周期管理的相关政策要求,加强项目开竣工、投产管理,采取项目开工履约保证金制度,按照总工程价款20%交纳,督促监督企业按时开工建设,从源头上预防土地闲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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