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2016-04-27 作者: 浏览次数: 来源:邢台日报
从市大气办了解到,我市将利用3年时间,对200个露天矿山污染进行深度整治。其中,今年10月底以前,重点对101个持超期证或不符合环评要求的露天矿山进行整治。
市大气办相关负责人介绍,整治行动以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水源保护区、主要交通干线两侧和城市(镇)建成区周边为重点,计划取缔1个持超期证露天矿山,停产整治100个不具备环保生产条件、排放不达标的矿山,并对99处责任主体灭失的露天矿山进行修复绿化。
按照相关要求,市发改部门已暂停对露天矿山建设项目核准或备案,环保部门暂停了露天矿山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审批,国土部门暂停了新设露天矿业权审批。对实施停产整治的露天矿山,按照一矿一策制定整治方案,验收达标后方可恢复生产。对既不主动申请退出,又拒不停产或擅自恢复生产的,依法强制关闭。
因政策性关闭或主动申请关闭的露天矿山企业申请转型的,各县市区将提供政策支持。对列入停产整治的露天矿山,鼓励和支持有实力、勇于承担社会责任的大型企业,通过收购、兼并等方式进行整合重组。有关县市还将建立举报奖励制度,对举报非法采矿和未按要求停产、擅自生产的,给予举报人2000——5000元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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