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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安“四个加强”推进工业园区节约集约

发布日期: 2016-05-19   作者:  浏览次数:  来源:江西省国土资源厅网站

  为更好地提高工业园区土地利用水平,吉安市突出“四个加强”,全面提升土地节约集约用地水平。今年以来,全市已处置园区闲置土地 21宗,面积915.53 亩,处置低效土地19宗。

  加强宣传引导

  以“4·22”世界地球日、“6·25”全国土地日等活动为契机,紧扣节约集约用地宣传主题,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墙报、专栏等渠道,大力宣传节约集约用地政策,切实提升节约集约用地思想认识。

  加强源头把控

  科学出台《工业园区用地管理办法》,详细制定项目准入、用地标准、投资核算、建设进度约束机制和节约集约用地鼓励政策,提高工业项目用地进驻门槛,坚决杜绝随意布局和土地无序利用现象发生。

  加强批后监管

  企业开工和竣工均要向国土部门申报,对未按出让合同(划拨决定书)约定时间开工建设的企业,督促其尽快开工。项目竣工验收时,对出让合同约定的投资强度、规划设计条件等指标进行检查验收。经验收合格的,方可办理相关的产权证书;未达到约定条件的,不得通过项目竣工验收。对违反土地出让合同等相关规定的,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和法律法规规定进行处理。

  加强土地处置

  对新批项目督促其尽快开工,无正当理由不办理延期手续;对闲置的工业用地依法征收土地闲置费或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对于低效工业用地,通过整合、调剂、置换、收储等各种手段加以盘活,深度挖掘现有土地资源潜力,做到“寸土必尽其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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