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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土地交易溢价50%必须上报

发布日期: 2016-06-15   作者:  浏览次数:  来源:山西晚报

  今日,记者获悉,太原严格执行“市场异常交易地块备案情况通报”,出现溢价率高的土地立即上报,保证土地市场平稳运行。

  根据《关于严格落实房地产用地调控政策促进土地市场健康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各地加强地价动态监测,及时掌握地价异常变动,对招拍挂出让中溢价率超过50%、成交总价或单价创新高的房地产用地,市、县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在成交确认书签订(中标通知书发出)后2个工作日内,上报国土资源部和省(区、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

  据悉,2011年以后,全国及地方的相关文件进一步完善了异常交易地块备案制度,明确了异常交易地块的上报范围、方式、条件、期限等,同时还会分析异常高价原因。根据异常交易地块备案数据库,2015年以来,媒体报道的异常交易地块备案率仅为18%。

  太原市国土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异常交易地块备案制度是做好房地产用地市场管理和调控、促进土地市场健康平稳发展的重要工作措施。同时,上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也会及时监管,及时发现和制止不按规定上报的行为。目前,太原市、县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已不断完善制度、明确责任、落实到人,确保异常交易情况备案制度有效执行。对可能出现的异常交易地块认真总结分析,主动宣传解读,及时采取稳定市场的相关工作措施,努力预防、化解土地市场可能出现的异常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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