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2016-07-04 作者: 浏览次数: 来源:长春晚报
6月27日,九台区、德惠市同日举行不动产登记中心揭牌仪式,并现场颁发了长春市首批《不动产权证书》。为啥实行不动产统一登记?对市民有哪些影响?会牵扯到房价走势吗?针对这些问题,记者当日专门采访了国土管理部门的相关专家。
九台德惠
首发《不动产权证书》
6月27日10时,九台区与德惠市分别为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和市民孔先生颁发了首批《不动产权证书》,九台区和德惠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也正式投入运行。这意味着两地成为我市首批面向社会提供不动产统一登记服务的区、市级单位;标志着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在我市实实在在地落地了。
“非常荣幸作为全市第一宗个人住宅领到了《不动产权证书》。对于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我的第一感觉就是方便了许多。以前手里有几个证,一办起来多个部门来回跑,费时、费力还费钱。”德惠市第一本《不动产权证书》权利人,来自胜利街道元宝社区的孔杨先生,在感到荣幸的同时表示,“现在好了,手头就一个证,好管理。里面权属内容写得很详细,一目了然。看到这个证感觉心里比以前踏实多了,希望政府改革以后能多出台这样的好政策,让老百姓享受到实惠。”
启用新证
原有登记证继续有效
翻开刚刚颁发的《不动产权证书》,记者发现,该证书具有全国范围内唯一的不动产单元代码,记载了不动产权证书号、权利人、共有情况、坐落、不动产单元号、权利类型、权利性质、用途、面积、使用期限及权利其他状况等内容,增设了激光镭射防伪标识及二维条形码,对保护权利人的合法财产权具有重要的意义。
不动产权证分为《不动产权证书》和《不动产登记证明》。《不动产权证书》用于记载不动产所有权、使用权等权利;《不动产登记证明》用于证明不动产抵押权、地役权或者预告登记、异议登记等事项;查封登记不颁发证书或证明。
德惠市国土资源局局长王洪才向记者介绍说,建立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对进一步健全归属清晰、责权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现代产权制度具有重要意义。有利于保护不动产权利人的合法财产权,保障不动产交易安全,为建立健全社会征信体系创造了条件。而启用新版《不动产权证书》后,原有登记机构颁发的各类不动产权证书继续有效,按照“不变不换”的原则,权利不变,证书不更换。
记者七问
什么是不动产登记
依照《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的规定,“不动产”是指土地、海域以及房屋、林木等定着物。不动产登记是指不动产登记机构依法将不动产权利归属和其他法定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的行为。
不动产登记登记了什么
共有10类:集体土地所有权;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森林、林木所有权;耕地、林地、草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海域使用权;地役权;抵押权;法律规定需要登记的其他不动产权利。
不动产登记会影响房价吗
影响房价的核心因素是供求关系,与不动产统一登记没有直接关系。
不动产登记的类型都有哪些
依照《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的规定,不动产登记的类型包括:首次登记、变更登记、转移登记、注销登记、更正登记、异议登记、预告登记、查封登记等。
为啥实行不动产统一登记
当日,面对记者提出的问题,市国土资源局相关专家给出这样的解读:从国家层面看,是当前的一项重点改革任务。开展不动产统一登记有利于政府推进简政放权、提高政府管理效率和水平,最大限度地整合资源,减少政府行政成本,方便企业、方便群众。
对普通市民有什么影响
实行不动产统一登记后,对普通市民来说,更有利于保护不动产权利人的合法财产权。首先可以保证各类不动产物权归属和内容得到最全面、统一、准确的确认。不动产统一登记后,统一颁发《不动产权证书》,实现了《物权法》的统一登记制度,更有利于权利保护。不动产登记由同一个部门负责,将避免产权交叉或冲突,保障不动产交易安全。
启用新证后原有证书还有效吗
启用新的不动产登记证书后,原有依法核发的权利证书、证明继续有效。按照“不变不换”的原则,权利不变动,簿证不更换。只要不动产权没有变更和交易,就不换新的《不动产权证书》,旧证可以长期使用,旧证和新证并行不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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