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2016-03-24 作者:张斌伟 浏览次数: 来源:公共资源网
武警特种车辆装备在完成执勤、处突、反恐等任务中发挥着关键作用,采购质量尤为重要
中国人民武装警察边防部队近日通过公开招标,完成大笔特种车辆采购,项目预算3000万元,分为8包,均顺利确定中标供应商,中标金额2868.14万元,节约资金131.86万元。云南某公司斩获4包,辽宁一家企业独中2包。
采购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范琪介绍,第1包标的为8T多功能加油车,采购数量11辆,预算484万元,中标金额482.9万元;第2包标的为高平原通用型自行式炊事车,采购数量14辆,预算532万元,中标金额500.74万元;第3包标的为多功能净化水车,采购数量4辆,预算216万元,中标金额198.4万元;第4包标的为防暴物资运输车,采购数量5辆,预算215万元,中标金额192.5万元;第5包标的为宿营车,采购数量6辆,预算783万元,中标金额760.08万元;第6包标的为淋浴车,采购数量8辆,预算384万元,中标金额380.48万元;第7包标的越野型高平原通用自行式炊事车(120人),采购数量4辆,预算212万元,中标金额192万元;第8包标的为越野型救护车,采购数量3辆,预算174万元,中标金额161.04万元。
众所周知,武警部队担负着执勤、处突、反恐和协同解放军防卫作战的四大任务,尤其是处突、反恐任务日益繁重。特种车辆装备在完成执勤、处突、反恐等任务中发挥着关键作用,采购质量尤为重要。
为了确保优秀供应商能脱颖而出,武警边防部队对投标人资格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具有同类型车辆的供货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或者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具有车辆改装相关资质,并在投标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为车辆生产或改装厂家,提供的营业执照营业范围必须包含车辆生产或改装(其中第8包越野型救护车的投标人提供的医疗器械产品须具有制造商为本项目出具的授权书);如为军工企业,不适用《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情形,则要提供相关情况说明。
另外,该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对同一类货物同时投标,否则投标文件无效。
据了解,此次采购采用综合评分法,具体分值为:价格35分,商务15分,技术5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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