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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威海出新政 明确53类行为规范

发布日期: 2017-08-22   作者:智能抓取  浏览次数:  来源: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为保障公共资源交易场所秩序,规范各方主体进场交易行为,近日,威海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印发了《威海市公共资源交易各方主体行为规范(试行)》。该规范共八章、六十一条,对参与公共资源交易的招标人(采购人)、投标人(供应商)、招标(采购)代理机构、评标评审专家、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及相关行政监督管理部门等各方主体进场需遵循的要求及禁止行为予以明确。

  该规范规定了8类招标人(采购人)行为规范、8类标人(供应商)行为规范、12类招标(采购)代理机构行为规范、11类评标评审专家行为规范、9类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行为规范及5类行政监督管理部门行为规范,覆盖了场地预约、招标公告(文件)发布、保证金代收、开标、评标评审、过程监管、资料归档等各个环节。此外,该规范还要求各方主体在交易活动中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守信原则,主动签订信用承诺并接受信用监管,所有违反规范的行为,均记入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信用档案,并与威海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实现信息共享。

  自去年威海市启动公共资源配置改革以来,通过理顺体制机制和管理服务机构,形成了“一会、一办、一中心”的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服务模式,将原来分散设置的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政府采购、国有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出让等事项全部纳入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实现了场所资源的有效整合,进场交易项目数量得到较快增长。今年1-7月威海市公共资源交易2419宗,同比增加29.3%,交易总额223.5亿元,同比增长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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