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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农区为预防工程建设领域腐败开“良方”

发布日期: 2016-01-26   作者:  浏览次数:  来源:新华网

  据《石嘴山日报》消息 针对工程建设领域腐败现象易发多发,重点领域、重大项目、关键岗位党员领导干部廉政教育形式单一等问题,日前,惠农区纪检监察机关出台了《惠农区工程项目建设“2+2”廉政警示与预防告诫制度》,通过“两报告两书”(工程项目实施单位上报重大工程项目实施报告和审计报告,纪检监察和检察机关下达不同类别的廉政警示与预防告诫书、负责工程项目的党员领导干部手书廉政承诺书),将廉政警示与预防告诫“预防针”打在关键岗位、关键人员、关键节点上。

  该《制度》规定,凡是政府投资类工程项目,由发改部门批复立项后,工程项目实施单位5个工作日内须向惠农区纪委、惠农区人民检察院上报《重大工程项目实施报告》;惠农区纪委、惠农区人民检察院对项目实施单位法定代表、分管领导及具体负责人分别制定下发《廉政警示与预防告诫书》,告知其在决策审批、征地拆迁、招标投标等七个关键环节可能发生的廉政风险。收到《廉政警示与预防告诫书》,项目实施单位法定代表人、分管领导及具体负责人手写一份《廉政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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