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2016-03-24 作者:殷静 浏览次数: 来源:公共资源网
用新思路做好评标专家管理工作
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作为交易主体之一的评标专家具有对投标文件独立评审和自由裁量的权力,他们本身的道德修养、专业素质和评标技能,在一定程度上直接决定着公共资源交易结果的公平性、公正性和科学性。如何从源头入手处理和解决好评标专家建库管理过程中的专业设置及划分问题,促使其不断提高评标质量,提高公共资源配置的效益,显得尤为迫切和重要。
评标专家库建立模式
目前,我国各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立或使用的评标专家库大致可以分为三种体系:
以发展改革部门牵头建立的综合评标专家库管理体系,评标专业涵盖工程建设、政府采购、产权交易等。
不同行业行政监督部门各自组建的专家库。例如交通运输部门直接建立并主管的交通工程类评标专家库,水利部门建立的水利工程评标专家库,财政监督部门建立的政府采购类专家库等整合至统一平台使用。
还有公共资源交易管理机构以满足业务需求为目标,公开征集建立的综合型评标专家库。
评标专家作为评标活动的具体参与者,在评标过程中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和作用。如何根据入库申请材料对评标专家的专业水准加以准确判定,并进行科学、合理的专业划分,成为评标专家入库管理工作中的一项关键内容。
为规范和统一评标专家专业分类, 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多部委制定了《评标专家专业分类标准(试行)》,各地区或有关部门大多根据当地进场交易的专业技术实际需求情况,选择使用《标准》中的相关专业或对其中的专业做进一步的补充或者细化。因为只有合理地设置评标专家库中的专业分类,才是科学管理使用评标专家库的必备基础。
评标专业划分存在的问题
据了解,北京市住建委负责制定建设工程类评标专家的专业技术申报条件,并安排有关部门对建设工程类评标专家进行资格复审以及评标专业划分。比如聘请建设工程领域的专业技术业务骨干协同相关部门管理人员共同进行专业划分,但实际应用效果并不令人满意。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广州市住建委委托,负责建设工程类评标专家征集和资格初审工作,通常聘请不同专业的资深评标专家组成顾问团队,根据申请人的技术业绩情况,采用“一分、二审、三讨论”的措施,即每位申请人的评标特长,必须经过资深专家初步选定、审核、小组讨论三个步骤后才能敲定, 最后呈批市住建委审定。
从其他各地调研获知的情况看,大多数也普遍采用评标专家自主申报与专家库管理部门审核相结合的专业划分模式,即将申请人提供的职称证明、技术简历、获奖情况以及取得的执业资格证书作为基础依据,然后通过人工审核确定。这种操作方式不可避免地会受到主观因素的干扰及影响,必然出现评标专家专业划分不够科学、合理的问题。主要表现为:
评标专家对自身从事业务范围的定位不够准确,盲目申报专业分类,有时甚至部分夸大或者虚报技术工作业绩, 造成审核工作人员对其实际情况难以把握,出现较大偏差。
评标专家提供的技术业绩情况不够全面,造成审核通过的专业分类较少, 未能充分发挥个人专业优势。
在评标专家管理工作中,对于专家库的专业分类、设置调整也存在一些尴尬。一方面,为了满足不同类型项目的专业要求,将评标专业不断细化,例如:在《广州建设工程招标投标评标专家分类标准(2011 版)》中的“设计— 建筑—公共建筑—医疗建筑”,这样专业设置形式与实际工程项目专业技术需求非常吻合。但是当评标专业细分至第四级“医疗建筑”时,评标专家数量则变得非常少,如果项目数量较多时,就难以满足随机抽取人数与备选人数的比例要求,所以实际应用效果并不理想。而另一方面,由于专业分类过细,个别专业对应的进场项目较少,造成了有些评标专家几个月甚至半年都没有评标机会,极大地打击了评标专家参与评标工作的积极性。
与之对应的问题是,受到某种专业人数的数量限制,导致专业设置无法精细,只能将小专业拼盘合并成一个大类专业,招标人只能选择相近的专业抽取专家。这就必然出现,同一专业分类的评审专家对同一项目的专业技术要求的熟悉和精通程度有所差别,个别专家可能无法完全胜任评标工作,评标跟着“感觉”走,导致评审缺乏科学性和专业性, 直接对评标质量带来不利影响。
改进措施及建议
如何解决评标专家专业划分存在的弊端,需要评标专家管理部门紧密结合进场交易项目的专业需求以及专家库内不同专业的专家数量分布状况,公开招聘高素质的评审专家。此外,还可通过设计院、科研单位等推荐的方式,不断扩充评标专家库的专家数量和专业范围。
评标专家既要增量又要增质。在保证数量的同时,更要注重评审专家的素质。在评标专家的入库审核管理方面, 不仅要按照相关法规规定的资格条件对申请人报送的书面资料,如学历、职称、工作经历等进行严格审查,同时需要申请人对其所提供的资料的真实性及准确性做出个人诚信承诺。除此之外,专家管理部门要对申请人进行一定范围的社会调查,尽可能深入了解,对于符合条件的申请人还要进行招投标法律、法规及职业道德的培训,培训合格后方可入库。
聘请有关专业领域的资深评标专家,或业务技术骨干与专家管理部门工作人员共同组成工作组,对申请人首先进行大的专业方向分类,然后再结合教育背景、从事专业、工作经历等情况, 对其专业特长进一步细分。工作组也按照大的专业方向分为两人一个小组,采用独立划分、相互复核,最终工作组审核讨论确定的方式对入库评标专家进行专业划分,尽可能保证专业划分工作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对评标专家专业分类实行动态管理。评标专家入库以后,专家管理部门要对其参与评标工作的履职情况进行定期跟踪,建立单项工程评标专家评价制度,项目评审结束后由招标人(招标代理)和见证人员对专家的评标行为进行评价,重点对专家的专业知识熟悉程度、评标流程掌握等情况进行详细描述。对于不胜任评标工作的专家,充分调查了解情况,并进行调整,以保证评标专家队伍的纯洁性和权威性。
在评标专家年度考核时,要求评标专家对其自身评标情况和场内活动管理作出评价及意见反馈,同时设置评标专业是否重新申报调整的调查环节,对需要调整或新增评标专业需作书面说明, 以帮助专家管理部门准确掌握库内专家的评标业务素质情况,进一步理清专家管理和培训工作的思路导向,努力做到人尽其才、物尽其用。
评标专家在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承担着“裁判”的角色,这些“裁判” 的综合素质高低不仅影响着评标工作质量,而且一定程度决定后续项目实施的成败。评标专家专业目录设置及专业划分作为建库管理环节中的重要内容, 已然成为专家库管理部门工作的重中之重。有关部门应结合实际交易项目类型设置专业目录,科学划分评标专业,以过程管理、动态管理、系统管理的新思路全面做好专家管理工作,使之更好地为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提供服务。
作者简介:
殷静,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招标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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