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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作纪实

发布日期: 2016-04-20   作者:  浏览次数:  来源:湘潭在线

  湘潭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作纪实

  湘潭在线4月19日讯(湘潭日报记者 陈津津)2015年7月,湘潭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正式运行。在9个多月的时间里,该中心已累计完成进场交易成交项目412宗,成交金额115.42亿元,节约金额(含溢价额)6.04亿元。其中工程建设项目151宗,中标金额43.91亿元,节约金额4.89亿元。政府采购项目221宗,中标金额70亿元,节约金额2.06亿元。产权交易项目40宗,成交金额361.41万元,溢价额2万余元。

  “通过9个多月的运转,湘潭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整合资源配置、节约项目成本、优化发展环境等方面取得了初步实效,做到了进场项目交易‘零投诉’”。该中心相关负责人说。作为一个全新的交易平台,该中心一直在不断探索和创新,集中精力完善新体制、建立新机制、搭建新平台,致力于“打基础、建机制、强保障、优监管、带队伍”等,全力以赴推动实现国、省、市确定都“场外无交易”目标。

  交易弊端促使我市建立统一交易平台

  近年来,我市积极推进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出让、国有产权交易、政府采购等公共资源交易市场建设,但由于公共资源交易市场总体上仍处于发展初期,建设运行和监督管理中暴露出不少突出问题,如围标串标,违规排斥、差别对待或歧视对待潜在投标人,人为干预评标结果等等。从根本上来说,导致这些问题的原因在于交易体制机制还存在漏洞。

  “建立统一的、规范的交易平台可以防止公共资源交易碎片化,逐步形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市场体系。”湘潭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相关负责人说。2015年8月10日,国办下发《整合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作方案》,明令在2016年6月底前地方各级政府基本完成平台整合的改革。省政府也随即制定下发了《整合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作实施方案》,明确要求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出让、国有产权交易、政府采购、医药集中采购等交易项目在2016年底前进入整合后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根据国、省改革要求,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坚强领导下,今年7月3日,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正式挂牌运行。该中心主要负责市级公共资源交易统一平台的建设、运行和管理,并依法依规为进入平台的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提供场所、设施和服务。

  探索创新实现“场外无交易”目标

  新的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成立,如何让它充分发挥应有的职能呢?湘潭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首先得打好基础。2015年6月,为确保交易中心挂牌后能顺利运行,他们先从住建局、国资委、经建投等部门抽调了一批得力人员到中心,然后对现有场地本着实用原则进行了局部改造,并在大厅配备了电子显示屏、政务公开触摸屏等设施,为交易中心正常运行的奠定了基石。

  湘潭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运行后,为建设成为全国一流的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平台、构建科技防腐体系,中心工作人员先后到湖北、广东、省内四个城市兄弟单位考察;并与工行、建行、华融湘江银行签署平台建设合作协议。还通过举行平台建设功能需求专家论证会,推动公共资源交易全业务全流程网上运作,争取做到每一个环节都做到网上留痕、可溯可查。

  目前,经过一系列准备工作,湘潭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拥有4个开标室、7个评标室、6个监标室、9个竞价询标室、1个拍卖厅,配有全方位的监控声控设施,场地功能和科技设施基本满足现行交易业务需求。中心运行以后,工程交易(含水利、交通)、产权交易、政府采购陆续进场开展交易。

  实现公共资源交易全过程电子化

  “经过9个多月的探索与创新,湘潭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取得了一定成绩,但距离实际目标还有一定的距离。”该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今年,他们将以“规范提升年”为主题,不仅全面推进电子招投标进程,逐步实现公共资源交易全流程电子化,提高电子招投标的远程异地评标比率;还将创新政府采购方式,积极探索网上商城采购模式,进一步提高采购工作效能。

  此外,还将推行“清单式”预约服务,既对全市重点工程及重大民生工程项目的走访和业务指导,及时为它们提供政策、业务咨询服务;还通过编制交易中心服务事项目录清单,按照服务目录清单及时提醒业主单位,保质保量完成交易工作。并对具体的交易项目明确具体服务责任人,制定服务工作计划,做到目标、重点、措施、进度、责任“五明确”,力争业务办理“零违规”、交易流程“零脱节”、服务对象“零投诉”,实现全年进场交易500宗,节约资金(含溢价额)10亿元,完成非税收入6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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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曾说:“我们要把各项公共资源逐步都纳入到统一的平台上,实现‘平台之外无交易’。这既可以降低交易成本,也能消除寻租行为,推动行政权力‘阳光化’,用制度遏制腐败。”这就需要是建立一个统一的、规范的交易平台。 这个平台不是简单地建立一个机构,而是法制、体制、机制和资源、手段等全方位的整合、优化。它是统一规范、互联互通的公共资源交易的“市场”,而非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的“市场主体”(交易中介机构)。因此,从整体上看,统一规范的公共资源平台实质上是将各个分散的有形交易场所通过互联网连结在一起的电子交易网络系统。从欧盟等西方发达国家和地区的经验看,统一市场的形成,均是通过建设电子化无形交易平台来推动,而并非建立大一统的交易场所,强制进场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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