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2016-05-04 作者: 浏览次数: 来源:中国建设报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国人民银行联合发文,批准福建省福州市、厦门市、莆田市为创建全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城市。这3个城市将在项目审批、财政补助等方面享受更多政策优惠。按照要求,3个示范城市将全力完成两年目标任务,加快建立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创建城市的工作体系和运行机制,落实专门工作机构、人员和经费保障,在建立健全信用记录、信用网站完善、信用信息平台建设、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覆盖和公示、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息公示公开、信用服务拓展、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诚信教育和宣传等工作中积极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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