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2016-05-20 作者: 浏览次数: 来源:中国钢结构资讯网
近日,浙江省台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出台了《台州市建设工程招投标违法违规行为处理操作规程(试行)》(以下简称《规程》),进一步规范招投标违法违规行为信用处理操作流程,提高信用处理效率。
《规程》规定,对招投标活动当事人违规行为的信用处理包括通报批评、记不良行为和黑名单3种方式,具体根据当事人违规行为的情节轻重确定。《规程》所指的招投标活动当事人包括招标人、投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及其相关负责人以及评标专家。
《规程》明确,信用处理一般包括立案、调查、商议、告知、发文和归档6个环节。《规程》对每个环节的流程、表式和时限进行了详细规定。
依据《规程》,信用处理结果将在台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网等网站上进行公告。
《规程》实施后,通过建立快速、有效的信用查处机制,将进一步提升招投标监管机构依法行政的能力,减少查处过程中的投诉和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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