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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迅速落实建设工程“营改增”计价调整工作

发布日期: 2016-05-26   作者:  浏览次数:  来源: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根据《“关于建筑业实施营改增后江苏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调整的通知》(苏建价〔2016〕154号)及《关于转发〈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业实施营改增后江苏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调整的通知〉的通知》(宁建建监字[2016]174号)文件精神,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月29日发布通知,要求各有关单位依据省市有关部门要求,认真研究相关政策,及时调整与“营改增”相关的软件系统,6月1日后发布的招标文件(含答疑文件)或签订施工合同的非招投标工程,均应按“营改增”调整后的计价依据执行。

  5月10日,交易中心会同市建委招标处、造价处召开“营改增”专题会议,明确了软件调整内容及上线时间节点。5月12日,交易中心召集计价、工具、平台共10余家软件公司,部署软件调整工作。5月18日起交易中心根据计价、工具、平台软件间的相互组合,选择测试16个项目,测试文件共144份。预计新功能将于5月31日进行更新,6月1日正式启用“营改增”系统。

  “营改增”是国家经济领域改革的一件大事,是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大举措,针对此次“营改增”政策性强、涉及面广、时间紧迫的特点,交易中心及时发布通告、组织研讨,控制时间节点、精心组织系统测试,形成良好运行机制,为今后南京市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流程全面执行“营改增”政策,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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