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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蚌埠市建设工程项目招标取消提供建筑业企业资质原件要求

发布日期: 2016-06-16   作者:  浏览次数:  来源:蚌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为方便投标单位投标,切实减轻企业负担,进一步扩大工程项目招标竞争范围,我市决定对进入蚌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标的建设工程项目,在招标文件中明确取消投标时提供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原件的要求,同时取消提供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的要求。

  通过取消投标时提供有关原件要求,更利于建筑施工企业能够更高效地承揽业务,但投标单位应对投标时提交的资料的有效性、准确性和真实性负责,并承担因虚报或误报带来的一切不利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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