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2016-04-14 作者:张斌伟 浏览次数: 来源:公共资源网
截至2016年3月24日,先后有28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出台当地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方案或指导意见,分别是河南、山西、海南、贵州、内蒙古、湖南、青海、吉林、安徽、山东、甘肃、河北、江苏、云南、辽宁、四川、江西、湖北、广东、广西、北京、陕西、上海、浙江、福建、宁夏、黑龙江、重庆。
这些方案或意见以国办发〔2015〕63 号文为指导,具有较多的共性,《公共采购》杂志为您梳理出十大关键词:更多项目进场、联席会议制度、交易目录、信用监管、跨行政区域、信息公开、省市合一、电子化手段、政务服务、国企。
关键词1
更多项目进场
代表:河南、贵州、安徽、河北、云南、江西、广东、北京、黑龙江
除了四大业务板块,河南方案要求第一批进入交易平台的项目类别还有医药集中采购、罚没物品拍卖。
贵州意见要求整合分散设立的药品集中采购、特许经营权招拍挂等交易平台,力争实现公共资源项目交易全入场。
安徽方案规定,积极有序推进林权、碳排放权、排污权、水权等其他公共资源交易纳入统一平台体系。
河北方案明确,凡该省行政区域内的医疗设备采购、排污权交易以及其他涉及国家投资、公共利益、公共安全等相关事项的公共资源交易项目,均应进入统一平台交易。
云南方案提出,完善药品及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司法或行政机关罚没物资拍卖等项目的进场交易流程和标准,推动农村集体统一经营管理的农村产权、自然资源产权及其他涉及公有、公共、公益的公共资源项目进入各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
江西方案要求,推动林权交易、排污权交易、药品集中采购,以及房建市政、水利、交通、铁路工程建设招标投标等公共资源交易项目进入统一规范的平台进行交易。
广东方案明确,整合范围包括全省范围内分散设立的特种行业经营权交易、排污权和碳排放权交易、林权交易、林业碳汇交易、药品及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公共物品拍卖等各类有关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北京方案提出,积极有序推进特许权、户外广告设施使用权、排污权、碳排放权、医药集中采购等其他各类公共资源交易纳入平台体系。
黑龙江方案规定,整合各部门及农垦、森工系统分别设立的交易平台。
点评:除了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出让、国有产权交易、政府采购,积极有序推进其他公共资源交易纳入统一平台体系是既定工作目标。
关键词2
联席会议制度
代表:青海、安徽、山东、甘肃、云南、广西、北京、宁夏、黑龙江
青海方案提出,联席会议制度由青海省发展改革委、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牵头,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财政厅、省国土资源厅、省环境保护厅、省卫生计生委等15家单位配合。
安徽方案要求,建立由省政府负责人为召集人,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财政厅等18个部门参加的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联席会议制度。
山东方案规定,联席会议由省政府常务副省长任召集人,省编办、省政府办公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财政厅等19个部门为成员单位。
甘肃方案提出,建立由发展改革委牵头,工信、财政、国土资源、环保、建设等16个部门和单位参加的联席会议制度,适时开展试点示范。
云南方案明确,联席会议由省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委、司法厅、财政厅、国土资源厅等16个部门组成。
广西方案规定,建立由自治区政管办牵头,自治区编办、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委、财政厅、国土资源厅等14个部门参加的厅际联席会议制度。
北京方案提出,联席会议由常务副市长担任召集人,包括市发展改革委、市编办、市政府法制办、市经济信息化委、市财政局等18家成员单位。
宁夏方案明确,建立由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牵头,财政厅、国土资源厅、住房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水利厅等10家单位和各设区的市人民政府组成的联席会议制度。
黑龙江方案要求,建立由省政府分管副秘书长任召集人,省编办、省政府办公厅、省发改委、工信委、财政厅等21个部门为成员单位的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点评:整合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涉及多个部门,加强领导、统筹指导和协调工作至关重要。
关键词3
交易目录
代表:河南、内蒙古、安徽、山东、江苏、四川、湖北、黑龙江、重庆
河南方案提出,公共资源交易项目实行目录管理,由省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会同各成员单位和相关职能部门编制《河南省省本级公共资源交易目录》。
内蒙古方案要求,对入场的九大类交易的具体项目和限额标准实行目录管理,自治区人民政府根据实际制定《公共资源交易目录》并向社会公布。
安徽方案规定,各市人民政府依法制定出台本地区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目录并向社会公开,加快推进列入交易目录的各类公共资源项目进入统一的平台进行交易。
山东方案提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实行进场项目目录管理,省政府制定《公共资源交易目录》并向社会公布。
江苏方案要求,各级政务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会同行政主管部门及时编制公共资源进场交易目录,包括进场交易的范围、标准和规模。
四川方案明确,以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政府采购、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出让、国有产权交易为基本内容,编制省、市(州)《公共资源交易目录》,积极有序推进公共资产和罚没物品拍卖、国有专利技术转让、公立医疗机构药品及医疗器械采购等纳入目录。
湖北方案要求,制定公共资源交易目录,实行清单管理,依法依规动态调整。列入目录的公共资源交易项目应当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在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交易。
黑龙江方案提出,由省发改委会同相关部门制定全省公共资源交易目录,凡纳入目录内的公共资源交易项目必须在省、市两级平台上交易。
重庆方案明确,市发展改革委会同市财政局、市国土房管局、市国资委等部门,制定全市公共资源交易项目目录。
点评:借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公共资源交易项目推行目录制,能让相关各方对“哪些项目必须入场”把握得更加准确。
关键词4
信用监管
代表:河南、山西、内蒙古、湖南、吉林、甘肃、河北、江苏、云南、辽宁、四川、
江西、湖北、广东、广西、陕西、上海、浙江、福建、宁夏、黑龙江、重庆
河南、山西、内蒙古、湖南、吉林、甘肃、河北、江苏、云南、辽宁、四川、江西、湖北、广东、广西、陕西、上海、浙江、福建、宁夏、黑龙江、重庆方案纷纷提出,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进一步减少对交易活动的行政干预,强化事中事后监督和信用管理,创新电子化监管手段,健全行政监督和社会监督相结合的监督机制。依托统一的社会信用代码,建立公共资源交易各方主体信用信息库,并将相关信息纳入统一的信用信息平台,实现市场主体信用信息交换共享。
在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广泛应用信用记录,健全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研究制定信用评估和应用政策措施,将市场主体信用信息作为实施监管的重要依据。各级公共资源交易行政监督部门要制定具体措施,运用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和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信息,健全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
强化对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动态监督和自动预警,对诚实守信主体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要依法给予奖励,对失信主体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要依法予以限制,对严重违法失信主体实行市场禁入。
点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指出,社会信用体系是市场经济体制和社会治理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各部门要推动信用信息公开,开展行业信用评价,实施信用分类监管。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特别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政府采购,是重中之重。
关键词5
跨行政区域
代表:湖南、吉林、安徽、甘肃、江苏、辽宁、四川、江西、湖北、陕西、福建
湖南、陕西方案明确,在公共资源交易全程电子化实现后,在坚持依法监督前提下,支持交易主体跨行政区域自主选择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吉林、甘肃、江苏、四川、福建方案鼓励整合建立跨行政区域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吉林、甘肃、四川、江西、湖北方案还提出,在坚持依法监督的前提下探索推进交易主体跨行政区域自主选择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安徽方案则鼓励有基础、有条件的地区,先行开展跨行政区域建设运营政府采购电子商城试点工作。
辽宁方案也鼓励整合建立跨行政区域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支持沈阳、大连建立具有区域中心功能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点评: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有两大目的是加快形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市场体系,促进公共资源交易阳光操作。整合建立跨行政区域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推进交易主体跨行政区域自主选择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都是很好的体现。
关键词6
信息公开
代表:山西、内蒙古、湖南、吉林、安徽、山东、甘肃、河北、江苏、
辽宁、四川、江西、湖北、广西、陕西、上海、福建、宁夏、重庆
山西、内蒙古、湖南、吉林、安徽、山东、甘肃、河北、江苏、辽宁、四川、江西、陕西、福建、宁夏、重庆方案提出,省(自治区)、市(盟)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应加大信息公开力度,依法公开交易公告、资格审查结果、成交信息、履约信息,以及有关变更信息等交易活动全过程信息。各级行政主管部门要履行信息公开职能,公开有关公共资源交易项目审核、市场主体和中介机构资质资格、行政处罚等监管信息。
吉林方案另外要求明确信息公开主体、范围、内容、程序及时限要求等,统一信息发布的标准和格式。
湖北方案规定,各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应在省电子交易公共服务系统依法公开交易公告、资格审查结果、成交、履约等信息。
广西方案提出,要建立完善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公开共享制度,确保公共资源交易公开、公平、公正,依法公开市场主体和中介机构资质资格、项目交易信息,便于社会各界及时获得相关信息。
上海方案要求,在政务大厅上依法公开交易公告、变更信息、资格审查、成交信息、履约信息等按规定应公开的交易信息,以及交易项目审核、资质资格、行政处罚等监管信息,方便社会公众查询和监督。
点评:公开政府资源配置信息,能促进政府职能转变,建设市场化的规范平台,提高效率,并且让每一笔交易都晒在阳光下,促进公平竞争,防止腐败。
关键词7
省市合一
代表:山西、内蒙古、安徽、江西
山西方案明确,省、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管理运行机制有机统一,信息互通、资源共享。
内蒙古方案提出,全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设自治区、盟市两级,自治区本级公共资源交易场所与呼和浩特市共建共用。
安徽方案规定,省与各市共建省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列入省级公共资源交易目录的各类项目按照属地原则进入各市交易平台进行交易。
江西方案要求,按照“省市合一”模式推进省属行业公共资源交易机构改革,将省属行业公共资源交易职能划入南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及其他设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省公管办牵头,授权南昌交易中心负责建设全省统一的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公共服务系统,供全省各交易中心使用。
点评: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另有两大目的是防止公共资源交易碎片化,提高行政监管和公共服务水平。在充分满足实际工作需要的前提下,推行“省市合一”是有效途径。
关键词8
电子化手段
代表:北京、陕西、上海、浙江
北京方案提出,9月底前,整合建立全市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信息系统,基本实现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网络化。
陕西方案要求,2016年年底前,在全省范围内形成规则统一、公开透明、服务高效、监督规范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体系,基本实现各类公共资源交易全过程电子化,实现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从依托有形场所向以电子化平台为主转变。
上海方案明确,依托网上政务大厅建设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覆盖全市各公共资源交易市场,建成规则统一、公开透明、资源共享、服务高效、监督规范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体系。
浙江方案规定,省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采用电子化方式进行整合,不再建设统一的交易场所,现有的实体交易平台维持机构、人员、管理体制不变,依法独立开展交易活动。
点评:区别于先前的“物理整合”“化学整合”模式,“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电子信息技术的日新月异,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提供了“电子化整合”的新思路。
关键词9
政务服务
代表:海南、贵州、四川、广西、北京
海南意见提出,以政务服务中心为主体,逐步实现市县各类交易平台的连接与融合,形成上下联动、层级清晰、覆盖全省的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体系。
贵州意见要求,建设全省统一规范、互联互通的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做到上下纵向贯通、内外横向联动,逐步实现各级政务服务中心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业务联网受理、协同办理。
四川方案规定,省政务服务管理办统筹指导和协调全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工作,会同省直有关部门加强对方案执行情况的督促检查,及时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确保各项任务措施落到实处。
广西方案明确,实行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管理,进一步完善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政务服务监督管理部门、社会监督三方在统一平台实行同步监督的共同监管模式。
北京方案提出,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设在市政务服务中心,为项目单位、中介代理机构、市场主体参与各类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提供服务,为综合管理部门和行业监督部门依法监管提供服务和保障。
点评:各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过程中要避免重复建设,严禁假借场所整合之名新建楼堂馆所。在这一大原则下,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进入决策者视野是自然的选择。
关键词10
国企
代表:甘肃、四川
甘肃方案提出,积极有序推进中央驻甘企业和省属国有企业公共资源交易纳入统一平台体系。这些企业有关电子招标采购交易系统要与全省电子交易公共服务系统连接并按规定交换信息,纳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体系。
四川方案规定,中央管理企业在川机构有关电子招标采购交易系统应与国家电子交易公共服务系统连接并按规定交换信息,同时可与四川省电子交易公共服务系统连接并按规定交换信息,纳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体系。
点评:国有企业涉及的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是否应该进入统一平台体系,是改革的一大难点。站在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推动更多公共资源公开、公平入场交易的角度,首创精神值得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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