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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平台整合进入“攻坚期”

发布日期: 2016-04-15   作者:李雪曼  浏览次数:  来源:公共资源网

李江常务副省长到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调研指导

李江常务副省长到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调研指导工作

  位于中国西南边陲的云南,是人类文明重要发祥地之一。公共资源网报道在时代改革浪潮中,在推进公共资源交易改革的号角中,云南省结合自身实际情况,走出了一条“应进必进”的路子。2015年底,根据国办发〔2015〕63号文要求,云南省推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方案。一个文号,两个文件,即《云南省整合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实施方案》《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两份文件的出台,明确了平台整合的目标及时间,同时也为确保整合目标任务按期完成提供了保障。

  云南省在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方面起步较早。据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有关负责人介绍,云南省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始于2010年底,2011年底州市完成整合组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工作,2012年底县区完成整合组建,自此在全省构建起140个层级清晰、覆盖全省的省、州市、县区三级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体系。2015年,云南省再次明确整合范围,省政府印发《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目录》,进一步明确工程建设,政府采购,矿业权、国有产权、土地使用权出让,药品及医用耗材集中采购,罚没财物处置共七大类的交易项目,都应进入各级交易中心组织交易活动。同时,明确目录实行动态管理,由云南省公管局负责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要求对目录进行适时调整并公布。自此,云南成为全国交易项目进场覆盖面最广的省份之一。

  “两分离两分开”推动机制运行

  公共资源交易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多年来,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市场改革为构建规范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实现公共资源公开、公平、公正交易,在建立健全公共资源交易审批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体制机制方面做了积极探索。在全国首创了“两个分离”和“两个分开”的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两分离两公开”即按照“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原则,在部门之间,实行交易项目审批权与交易平台的“管办分离”,成立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实行交易项目审批权与交易代理权的“管采分离”,成立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在系统内部,实行交易监督与交易执行分开,交易平台与交易代理分开,构建“一局两中心”(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工作格局和运行机制。同时,在“一局两中心”建立了“纵向层层有监督、横向处处有制约”的网格化风险防控体系。

  “两分离两分开”的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自运行以来,在政治、经济和社会层面都发挥了较好的作用。

  从政治层面看,促进了预防腐败。“两个分离”和“两个分开”的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通过顶层设计打破部门利益壁垒,实现了公共资源交易审批、执行、监督相互分离,做到了统一进场、集中交易、行业监管、行政监察,有效遏制了资金往来大、利益关联度高的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因体制不顺、监管不力导致的腐败易发、高发问题。

  在经济层面,实现了增收节资。2014年至2015年,全省各级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累计进场项目144615个,交易金额10805亿元,节约资金500亿元;2010年至2015年,云南省级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场项目累计节约资金340亿元,省级矿业权及产权类项目增加财政性收入9亿元。

  在社会层面,做到了便民惠民。公共资源进入统一的场所集中交易,信息发布集中、准确、及时,广大投标人能便捷地获取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公平参与交易活动。值得关注的是云南省级政府集中采购和全省药品集中采购不仅不收取费用,并减免药品结算手续费,减轻社会负担,据了解,云南全省1639个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还直接面向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采购基本药物,实行“先款后采、药到付款”的省级统一支付方式,且未产生新的呆坏账和拖欠药款,药品48小时到货率稳定在96%以上。此外云南还整合现有省级评标专家库和省直部门专家库,建成了专业类别齐全的综合评标专家库,实现了全省专家资源的共享,专家库资源完全免费对社会开放。

  加强监管推动平台进一步整合

  云南省自进行公共资源交易体制改革以来,在整合建立统一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过程中,不断稳步前进,尤其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挂牌成立后,云南省公管局认真履行公共资源交易管理、监督和指导职责,不断推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市场化改革进一步深化。

  在规范全省各类公共资源交易项目进场交易活动,加强监督方面,云南省2010年底制定了分类统一的交易规则,并实行“五位一体”的立体监督,即:强化交易主体(包括采购人、招标人及各类公共资源转让方等)的内部监督,进一步明确行政主管部门的行业监督、公共资源交易管理机构的综合监督和监察审计部门的专门监督,通过加大交易信息公开力度引入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2015年5月,云南省委、省政府为推动“六个严禁”专项整治成果转化为监督管理、责任追究的制度和纪律规定,制定了《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公共资源交易加强监督管理的规定》,再次明确了综合监督与行业监督相结合,积极探索建立交易管理机构和行业监管部门综合监督、集中执法的监督机制。

  而云南省各级交易中心自成立以来,运行顺畅有序,服务规范,有力保证了云南省各类项目的顺利开展,且从未发生针对交易中心的有效投诉。据统计,2014年至2015年,全省各级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累计进场项目144615个,交易金额10805亿元,节约资金500亿元;全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药品采购总金额311亿元,其中:基本药物采购金额99亿元,非基本药物采购金额213亿元。

  此外,为保证各类交易信息的公开、及时、准确发布,云南省公管局按照“集中建设、资源共享、统一规则、分级监管”原则,负责建设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为全省三级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的集中、统一发布提供技术保障,为加强监管和促进诚信体系建设创造条件。各级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均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发布信息,实现各级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统一发布、信息共享、信息综合统计和管理。

  加强组织协调推进市场建设

  2016年,是“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全国各省份推动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的关键一年,那么云南省公管局在巩固改革的基础上将如何进一步深化改革呢?

  据了解,云南省把2016年的工作总结成“五个方面二十项”工作,围绕这“五个方面二十项”工作,云南省公管局将加强组织协调,全面推进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工作。对此,云南省公管局需要进一步完善平台体系建设,优化各级平台布局,提升服务功能。同时落实“应进必进”,推进公共资源项目进场交易全覆盖,推进信息系统建设,有序整合场所和专家资源,并推动实现专家资源及专家信用信息全省范围内互联共享,推进远程异地评标、评审。

  而在规范州市、县市区平台体系建设方面,云南省从完善管理体制,规范运行机制;统一标准,力争按照国家限时要求,完成电子交易平台建设;加强培训,提高专业人员素质这三方面加强对州市“一局两中心”平台体系建设工作的指导,努力构建在全省范围内形成规则统一、公开透明、服务高效、监督规范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体系。

  此外,云南省在推动平台整合的过程中,继续完善制度建设,全面强化综合监督能力。据悉,除完善制度规则外,云南省还将强化综合监督能力,探索建立交易活动综合监督、集中执法的监督机制;完善两中心业务监督办法,并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健全交易市场主体责任追究机制,建立交易活动投诉、举报受理和处理联动机制,除此之外,云南省要求各地可根据自身情况转变监督方式,通过信息公开,加强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

  值得注意的是,根据信息化建设在平台运行中的重要性,云南省在2016年将进一步提升信息化水平,从而优化两中心服务功能。具体工作按照“统筹规划、分步实施”原则,推动实现交易全过程电子化,并与全省电子交易公共服务系统对接;加强信息公开共享,推进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库建设,健全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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