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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招标投标条例》将于5月1日施行

发布日期: 2016-04-21   作者:  浏览次数:  来源:发改委网站

  据公共资源网消息《贵州省招标投标条例》将于5月1日正式施行。为宣传好、实施好这部地方性法规,2016年4月19日,贵州省人大主持召开《贵州省招标投标条例》新闻发布会。贵州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岷、省人民政府副省长陈鸣明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贵州省人大法工委主任张卫华、省人大财经委主任委员丁治学、省发展改革委副主任张晓萍、省直有关部门、省招标投标协会成员单位参加会议。

  陈鸣明从五个方面提出要求:一是充分认识贯彻实施《条例》的重大意义。二是迅速组织动员,深入开展学习、宣传《条例》。三是狠抓工作落实,确保《条例》各项规定贯彻执行到位,切实维护招投标规则统一。四是切实推进电子招投标,加强信用体系建设。五是加强工作统筹和协调配合,强化招投标执法监督管理。

  陈鸣明指出,务必要以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决心,千方百计促进招标投标市场健康可持续发展,为贵州守底线、走新路、奔小康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李岷对《条例》制定主要依据、程序,《条例》在完善招投标监督体制,细化明确有关部门职责,招投标信用体系建设,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有效防范围标串标等违法行为,提高政府投资的安全性、绩效性,优化招标投程序,减少不必要环节,提高效率,强化监督,切实促进公平竞争等重点和亮点作了介绍和说明。

  李岷要求:各级招投标有关行政监督管理部门要按照高效、便民的要求,做好指导服务工作,依法查处各类违法行为,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认真执行《条例》规定,主动向人大报告执行情况和工作情况,确保《条例》全面贯彻落实,为全省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创造良好法治环境。各级人大要加强对《条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执行到位。

  会后,张晓萍就招标文件向社会公开等社会关注的焦点热点问题回答记者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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