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鄞州出台招标文件公示、会审制度

发布日期: 2016-07-14   作者:  浏览次数:  来源: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近日,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出台了《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招标文件公示、会审制度》,对招标文件公示和会审的适用范围、内容、程序作了详细规定,并对基数复杂、需求合理性难确定、专业技术要求高的项目进行严格把关。

  一、预先公示重要信息。对技术复杂、需求合理性难以确定的工程及采购项目,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预先公示招标文件内的投标人资格条件及项目技术需求等相关信息,提前接受潜在投标人的合理意见及建议。公示期内如收到实质性反馈意见,交易中心组织招标人或邀请专家进行论证,修正和完善投标人资格条件及项目技术要求。公示期后无反馈意见或反馈意见已处理完毕的项目,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方可正式编制招标文件,组织招标采购活动。

  二、建立会审制度。对技术复杂、专业技术要求高的专业工程项目和政府采购项目所涉及的招标事项,有关监管部门认为需要会审的,对政府采购的采购方案、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标方案、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所涉各项条款、投标人的资格条件、评标办法及资格进行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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