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2016-07-14 作者: 浏览次数: 来源: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继去年底风景区、屯溪区、徽州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完成整合后,近日,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取得新进展,市编委印发《关于县级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机构调整的通知》,同意将歙县、休宁县、黟县、祁门县、黄山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作为市级分平台设立,人财物关系维持不变,分中心在业务上执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统一规定。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机构调整是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公共资源交易体制改革、整合建立统一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有助于实现全市范围内资源互通共享,培育健康有序的公共资源交易市场,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市公共资源局和交易中心将继续做好市县一体化建设工作,会同有关区县研究确定各区县分中心职责,调整分中心隶属关系,落实“管办分离”,实行集中监管与行业监督相结合、监督与交易经办相分离的监管体制,全面建成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为主、相关区县分中心为辅的全市统一公共资源交易大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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