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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莘县政府采购阳光透明

发布日期: 2016-01-26   作者:  浏览次数:  来源:聊城新闻网

  莘县不断扩大政府采购范围和规模,加强政府采购管理提高采购效率,节约财政资金取得明显成效。2015年,该县累计采购金额达4.06亿元,节约资金 6.1千万元,节支率达13%。

  该县结合预算编制与执行,与投资评审密切配合,加大政府采购力度,规范政府采购程序。根据部门预算,所有购买性支出全部实行政府采购。将政府采购工作和预算执行紧密结合,实行政府采购资金直接支付制度,单位提报购买性支出用款计划,必须提供相关政府采购手续,通过对政府采购资金的层层监管,有效制止规避政府采购乱象。加强内部管理,规范政府采购行为。针对零星采购项目,采购中心在全县及邻县范围内对常用商品和服务的质量和价格情况进行市场调查,选取普遍认可的供应方,真正做到为单位、为政府节约资金。针对工程和大宗商品采购项目,严格执行招投标制度,组织购买方、出资方和监督方共同参与,并与投资评审工作密切配合,真正做到公开、公平、廉洁、高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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