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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出台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

发布日期: 2016-01-27   作者:  浏览次数:  来源:公共资源网

  四川省政府日前印发《四川省2016—2017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首次同时对省市县三级采购限额标准进行规定。

  新政策将原先的集中采购目录由一变二,分为集中采购机构采购目录和部门集中采购目录,前者要求必须委托集中采购机构代理采购,后者则允许依法自行组织开展采购或委托采购代理机构代理采购。

  对于未纳入上述两个目录的分散采购,新政设立了限额标准。上述负责人表示,以前四川省只对省本级采购规定限额标准,授权市县政府自行设立标准,新政则统一对省市县三级设立标准,有利于政策的一致性,降低财政性资金的使用成本,提高采购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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