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2016-02-17 作者: 浏览次数: 来源:中国聊城
2016年,临清市财政局根据新预算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省财政厅的有关要求,政府采购信息公开的范围扩大为采购预算、采购需求、采购文件、采购公告、采购结果、采购合同等六个方面。
一是明确采购人信息公开的责任主体,凡属于采购人公开事项按规定都应予以公开,严格执行“七公开”要求,确保公开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合规性。
二是在公告、抽取专家、支付资金、处理投诉等环节严格检查信息公开情况,除涉密部分外,对未依法公开政府采购信息的采购人及代理机构,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给予处理处罚。
三是强化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管理,及时准确发布,接受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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