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2016-02-24 作者: 浏览次数: 来源:财政部网站
一是严格政府采购审批。按照《政府采购法》和《麻阳县2014-2015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审批政府采购方式,严防部门规避政府集中采购行为。
二是严格采购事前监管。对政府采购活动提前介入、关口前移,对发布的采购信息、招标文件进行严格预审,并在指定媒体上进行公示,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三是严格政府采购现场监督。对开标、评标过程进行现场监督,做到采购过程公正、透明,采购程序规范有序。
四是严格政府采购档案管理。对政府采购过程中形成的包括招标文件、评标评标资料、采购合同、验 收报告等需要长期保存大量资料,采取“专人保管、登记造册”的办法,有效地防止资料的散失。
2015年底,该县采购预算17475万元,实际采购15445 万元,节约资金2030万元,节约率达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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