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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贵港全面开展政采项目信息发布管理改革

发布日期: 2016-02-26   作者:  浏览次数:  来源:中新网广西新闻

  2016年1月以来,广西贵港市财政局向各县(市、区)财政局,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印发了《关于加强政府采购项目信息发布管理的通知》,全面开展政府采购项目信息发布管理改革。

  根据规定,贵港市明确要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建立政府采购项目信息发布管理制度,落实责任分工,明确责任人,切实履行政府采购信息公开的责任和义务,严格按照规定及时在贵港市政府采购网发布政府采购项目信息。

  要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到贵港市财政局领取贵港市政府采购网注册账号和初始密码,并将信息发布管理人员和使用人员的姓名、联系号码、身份证复印件等资料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留档。二是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贵港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政府采购项目信息公告,实行公告前免审核备案管理,同时,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网上发布信息的当天不算入公告期间。三是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网上公告后2个工作日内,将发布信息内容书面送各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此外,各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对发布在贵港市政府采购网的信息内容实施监督,对网上发布的信息进行日常监督检查、专项监督检查,对违法违规的信息进行处理。

  据统计,截止2月25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贵港市政府采购网发布政府采购项目信息共计416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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