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2016-03-01 作者:张斌伟 赵丹丹 浏览次数: 来源:公共资源网
时序更替,岁月如歌。回望刚刚过去的2015年,陕西省汉中市政府采购中心努力构建有利于结果导向的政府采购执行机制,全年市级政府集中采购金额首次突破亿元大关,达到1.11亿元。
“我们在做好项目代理的同时,注重夯实工作基础、管控采购价格、规范样品审查,在这三点上取得明显成效。”汉中市政府采购中心徐力介绍,特别是在采购价格方面,着力控制畸低报价,严格管好高价中标,努力向“物有所值”转变。
打基础:优化采购流程
《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颁布施行,是2015年业界的大事之一。采购中心以此为契机,全面清理与条例不相衔接的操作规程,实行所有采购公告及采购结果在陕西省、汉中市政府采购网站同时发布,扩大信息公开面,进一步提高采购活动透明度,增强供应商参与的积极性,强化社会监督。
“我们优化采购流程的第二个动作,就是积极采用竞争性磋商这种新的采购方式,满足采购需求的同时提高采购效率。根据项目的不同特点,采用不同的采购方式,在政府购买服务、部分技术复杂的设备采购中均取得了满意的结果,实现了对采购项目既重程序又重结果的转变。”徐力说。
相比以往,2015年汉中市实施集中采购的项目迅速增加。例如:市级重点项目“煤改气”中部分市级单位的锅炉改造工程,“数字汉中”地理信息系统建设,市综合执法局及市公路局执法服装采购,市人防系统应急指挥平台建设,一江两岸景区保洁与绿化项目,以及市公安消防支队专用消防设备项目等,都是以往没有采购过的类别。
采购中心从领导班子到一般工作人员,不断学习相关业务知识,虚心向专家和采购单位请教,加强沟通,针对每个采购项目编制科学、合理的采购文件,为各类采购项目的顺利实施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控价格:追求物有所值
众所周知,政府采购的目标拥有多重性,不仅要追求价格低于市场平均价,也要充分考虑采购标的的质量性能和安全生命周期成本,追求最佳性价比。采购中心在日常采购活动中,牢固树立“物有所值”的价值观念,从注重节支防腐向努力实现“物有所值”转变,确保制度体系的整体性、统一性、协调性与前瞻性。
“如果单纯从节约资金考虑,政府采购肯定是价格越低越好,但我们始终坚持政府采购必须可持续发展的理念,尊重市场的自由竞争机制,给予供应商合理的利润空间。”徐力认为,“物有所值”中所包含的收益应指社会总效益,既要考虑货币因素,也要考虑非货币因素,包括初始成本、使用周期内的后续投入成本甚至是处置成本,而非仅为采购活动的初始成本。
采购实践中,一些供应商经常以身试险,故意恶意低价竞标,以报出不合理低价为手段,想借“低价优先”原则谋取中标(成交)。但恶意的低报价根本承载不了诚信履约的责任,因恶意低价竞标而导致的供应商弃标行为,不仅会损害采购人的利益,也会破坏正常的采购秩序。
面对畸低报价,采购中心一贯坚持“一审二问三罚”原则。“审”是指强化评审责任,评审专家必须重点审查畸低报价;“问”是指必要情况下邀请供应商进行相关澄清,如果理由合理且最低价成交,则加强合同管理和项目验收,确保项目顺利实施;“罚”是指加大弃标成本,低价中标(成交)人放弃中标(成交)资格后,顺延第二中标(成交)候选人,对弃标者则依法依规严格处罚。
除了畸低报价,高价中标则是政府采购活动中的另一个敏感话题,更容易引发质疑和投诉。只要不突破采购项目预算,任何中标价都不可能是绝对意义上的高价。实际上,投标价格的比较应当建立在质量和服务均相等的情况下,但各供应商所投产品和服务往往是不同的,而且不同的品牌价值、不同的服务质量、不同的售后承诺都能导致价格上的差异。尤其是综合评分法,中标与否不仅取决于投标报价,还取决于投标人的品牌选型、技术方案、参数配置、业绩、交货期限、质保期和售后服务等,报价低的投标人综合得分不一定高。
在一些采购活动中,供应商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相差比较小,运用综合评分法计算价格得分时差异并不明显,只要没有其他违法违规情节,“高价”中标的可能性很大。“毕竟高价中标更容易引起社会关注,为了谨慎起见,我们采取的措施是加强‘物有所值’的采购价值观引导,并且要求评委强化对最高价中标的复审工作,确保高价中标的合理性。”徐力认为,通过重重价格把关,可以最大限度地减少弃标率和不合理高价中标,使采购工作向更加健康有序的方向发展。
管样品:促进流程严谨
在一些货物采购活动中,样品不仅是投标(响应)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时也是判定企业供货能力的一项重要内容。目前,采购中心代理的家具、服装类项目,样品审查越来越常态化。徐力表示,只有规范样品的接收、评审、保管和处理程序,才能确保样品审查的准确性和可追溯性,便于复查。
总结多年积累的样品审查经验,采购中心更加关注样品的精准化管理,推动政府采购工作流程的规范化和严谨化。先是规范样品的提交程序,采购文件中必须详细标明样品的规格型号、提交流程、评审事项等具体要求,尤其是对不接受样品负偏差的关键性指标,必须在制作采购文件时重点标记。供应商要严格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准备样品,并在样品上标记好品种、颜色、材质、规格等信息,并不得含有供应商名称、标志以及能暗示出供应商的文字和图案。规范样品的接收程序也很重要,供应商必须严格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交样品,一旦供应商递交样品迟延,采购中心项目负责人会不予接收。
采购中心规定,供应商递交样品、摆放样品结束,必须在样品清单上签字确认后离场,并严禁供应商摆放样品时进行拍照或录像。另外,实行匿名编号制,样品必须由专人进行编号,在评审结束前样品编号严格保密。样品评审时,专家必须严格按照采购文件的相关规定,轮流逐一对样品进行审查,避免专家之间互相影响,真正做到独立评审。
徐力介绍,评审结束后,所有供应商的样品必须统一在采购人、监督方的见证下进行封装,并在骑缝处用记号笔签上各见证人的姓名,交由采购人保管。中标(成交)供应商的样品将作为履约验收的重要依据之一,未中标(成交)供应商的样品,则应在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7个工作日内由采购人通知对方取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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