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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简政放权提升效能

发布日期: 2016-03-18   作者:  浏览次数:  来源:余泊

  2016年,河南省将坚持简政放权、统筹放管结合,坚持问题导向、完善制度建设,坚持依法行政、规范采购行为,努力构建有利于结果导向的政府采购管理体制。

  近日发布的《河南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2016年工作要点》从十个方面部署了该省新一年度的工作任务。其中强调,着力简化优化政府采购流程,认真落实简政放权要求。监管部门应严格按照权力清单依法履职,除采购方式变更审批、进口产品审核、争议处理、监督检查等法定职责外,该放的权力必须放到位。具体包括:实行政府采购计划备案制,严禁对社会代理机构执业变相审批,将代理机构选择、采购方式选择等能够由采购单位行使的管理权限,按规定下放给采购单位;将定额标准明确的会议费、培训费管理交由各单位按规定执行,不再进行政府采购计划和合同备案,按有关会议费和培训费管理要求审核支付。同时,要以优化预算管理流程为契机,梳理政府采购工作流程,简化程序,减少审核环节,规范内部运行规程。

  该放的权要放到位,该管的也必须管好。《工作要点》提出,创新政府采购监管模式,提升监管效能。一是创新监督检查方法,把监督检查作为政府采购监管工作的重要一环,建立“双随机”检查机制,重点开展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执业情况检查。二是完善投诉处理机制,探索向律师事务所购买法律服务。三是建立完善惩戒机制,加强对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代理机构、评审专家的监督管理,对其不良行为予以记录。

  在填平补齐制度方面,《工作要点》要求做好《河南省政府采购管理办法》修订工作,研究制订政府采购活动现场监督制度、合同管理及履约验收制度,加强采购代理机构和评审专家管理,建立专家评价制度和代理机构记分考核制度。

  按照《工作要点》,2016年,该省还将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编制全省集中采购目录和限额标准时,应统筹考虑省、市、县不同级次政府职能、采购规模、采购对象结构等因素,形成适度集中采购。加强政府采购内控建设,督促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政府采购执行全流程进行梳理,综合运用不相容岗位分离、授权控制、流程控制、信息系统控制的方法,探索建立单位内部采购归口管理、重大采购事项内部会商、专家咨询等机制。

  为提升采购效率,《工作要点》还对推进信息化建设、政府采购网上商城建设予以明确。即,按照“一体两翼”总布局,完善电子化采购平台,实现电子化采购系统与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支付、资产管理等财政其他信息系统的协调联动,加强政府采购信息资源开放共享和大数据分析;落实“互联网+”,研发政府采购网上商城,聚合展示各电商、厂商、代理商同型号商品价格信息,采购人直接在网上商城下单采购,自动生成电子合同,实现采购商品交易价格实时监测、透明可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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