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2016-03-18 作者: 浏览次数: 来源:财政部网站
一是出台规范性目录。制定《黔江区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向社会公开发布,将政府举办的公益性文化演出等11项文化体育类服务纳入政府购买范围,由政府购买服务于农村。去年,全区投入170余万元,购买500余场演出,让乡镇、村(居)36万群众在家门口免费享受了文化演出服务。
二是编制好购买计划。每年底由财政部门会同区文化主管部门根据区政府安排,结合基层群众对文艺演出的需求,编制下一年度政府为乡镇街道购买公共文化演出服务计划。根据购买计划将经费纳入年度预算。乡镇街道文化中心编制本级年度购买演出服务计划报区级主管部门备案。
三是实施好政府采购。每年3月底前,面向区内外演艺团体发布采购公告,符合条件的演出团体编制演出方案报名参选,组织专家评审组对演出团体资质、参演剧目进行评审,择优选取演出院团参演。同时,分解年度演出任务,明确演出时间和地点,并向社会进行公示。乡镇街道为村(社区)购买的演出按文化、财政等部门要求组织采购。
四是把关好演出质量。演出团体按合同规定进行演出,演出结束后,填写《黔江区艺术表演团体演出记录反馈表》进行申报确认。文化主管部门不定期采取实地观看、走访群众、查验记录等方式,对演出情况进行抽查确认。演出单位按季度将演出确认结果报文化、财政等部门会审。
五是抓好绩效评价。根据《黔江区公共文化流动演出服务绩效考评办法》对购买的演出进行绩效评价。财政部门依据报送的演出确认结果按季度将演出补助经费的70%直接拨付到演出单位,余下30%由文化主管部门年终对演出单位进行综合绩效评价后按考核等次拨付到演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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