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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自治区政府采购采取“两种方式”实现信息公开透明公平

发布日期: 2016-03-29   作者:  浏览次数:  来源:财政部网站

  为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力度,强化社会监督,提高政府采购透明度,保证公平公正。

  一是完善政府采购信用体系。加强对政府采购供应商、采购人、代理机构及相关从业人员信用信息的收集、整理,在政府采购不良行为公示制度的基础上,尝试与工商、税务等部门的不良行为公示平台实现不良行为信息的共享。

  二是认真开展政府采购公示制度。继续认真落实政府采购预算、采购文件、采购结果、评审委员会公开制度,加快开展政府采购合同公示,做好政府购买服务项目、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的信息公开工作,加强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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