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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田县三举措防范政府投资项目超概预算问题

发布日期: 2016-03-30   作者:  浏览次数:  来源:财政部网站

  一是严格制度“强”刚性。强化项目建设规模和投资的事前和事中监管,除工程合同期内因自然灾害、国家政策调整和地质条件发生重大变化等原因需要调整外,其他情况一般尽量不作调整。项目概算批复后,要按照批复的规模、等级和标准进行施工图限额设计,并严格按照设计范围、内容、标准以及工程量清单计价口径和规范要求编制工程预算,报县财政项目预算审核中心审核。严格执行概预算制度,从源头上控制工程造价。

  二是做细规划“筑”精品。树立项目前期计划长效管理意识,要根据近、中、远期发展需要及实施情况,有计划开展项目前期工作。同时要加强对项目前期咨询进行充分、科学的评估论证工作。对项目规划、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地质勘探、施工图设计等前期工作要做深、做细、做透。项目建设应当前期成熟一个、开工一个、建设一个。避免项目未经科学论证与决策就仓促上马出现的漏项、缺项现象。

  三是规范程序“立”标准。从严控制工程设计变更,确需变更的,应严格按照《青田县政府投资项目工程变更和概算调整实施办法》(青政发[2011]77号)文件所规定的程序报批。设计变更实施前,由业主、设计、监理、施工等四方主体签证,经中介机构编制工程量清单后,报县财政项目预算审核中心审核。工程设计变更必须按照“先报批,后实施”原则,建立建全设计变更事前报告制度。对擅自进行工程重大变更,又未按规定程序报批的,要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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