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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征集远期约定采购需求

发布日期: 2016-04-08   作者:  浏览次数: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新闻网

  珠海市财政局近日发布通知,公开征集创新产品与服务远期约定政府采购需求(以下简称采购需求)。

  今年年初,珠海市制定了《珠海市创新产品与服务远期约定政府采购试行办法》,明确市各级预算单位采购政府行政办公、环保和资源循环利用、公共安全、医疗卫生、交通管理等领域创新产品与服务的,可通过远期约定方式择优确定供应商,待创新产品或服务满足约定要求时实施采购。为推进这项工作,市财政局面向全市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征集采购需求。

  采购需求是落实创新产品与服务远期约定政府采购政策的重要依据,也是行业技术创新方向的重要指引。此次征集的采购需求包括四大类,具体为:本单位职能管理和运营发展需要的;当前市场产品或服务未能满足、需经过进一步研发后才能提供的符合需求的产品或服务;采购资金主要来源于纳入预算管理的资金、以财政性资金作为还款来源的借贷资金以及财政性资金与非财政性资金无法分割的拼盘资金;产品和服务领域包括但不限于电子信息、节能环保、新材料、新能源、生物医药与器械等产品以及信息通信、检验检测认证、环境监测、研究开发、规划与咨询、工程勘察设计与管理等服务。

  有采购需求的市级单位,可填写采购需求征集表,于4月30日前报送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办公室或市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高新技术产业科。区级单位的采购需求表由各区汇总后于4月30日前统一报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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