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2016-04-12 作者: 浏览次数: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新闻网
3月下旬,湖北省荆门市政府采购业务新系统正式上线运行。
政府采购法明确,政府采购项目的采购合同自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应当将合同副本报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要求,采购人应当根据集中采购目录、采购限额标准和已批复的部门预算编制政府采购实施计划,报本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备案;修改后的预算法明确规定,各部门、各单位是本部门、本单位的预算执行主体,负责本部门、本单位的预算执行,并对执行结果负责。根据这些法律规章制度,该市专门开发了全新的政府采购业务管理系统。
新系统分四大模块:政府采购计划管理、合同管理、验收管理和支付管理。与旧系统相比,新系统有两大显著变化:一是在政府采购计划管理环节,各单位申报采购计划后,依法依规选择采购方式,报主管部门审批后执行,取消了原财政部门的审批环节;二是在合同管理环节,各单位填写合同要素并扫描合同原件上传报市政府采购办备案后,即可办理项目验收和资金支付,取消了财政部门对政府采购资金的审核环节。此外,新系统还实现了与国库支付系统的无缝对接,有利于动态监控财政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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