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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公布集采机构考核结果

发布日期: 2016-04-22   作者:  浏览次数:  来源:北京市财政局

  北京市财政局近日发布政府采购信息公告,通报对集中采购机构专项考核结果。其中显示,北京市政府集中采购机构在推动集中采购规模增长,促进降价增效,优化采购流程,强化供应商诚信管理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北京市财政局在信息公告中介绍,为加强协议采购管理,其根据《北京市市级协议供货和定点服务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和《北京市市级协议供货和定点服务供应商监督考核暂行办法》,2015年10月至12月,北京市财政局组织开展对集中采购机构专项考核。

  根据信息公告,政府集中采购机构主要成绩包括四个方面。一是政府集中采购规模逐年增加。2015年市政府采购中心完成集中采购项目47.72亿元,较上年增长了33.15%,在北京市政府采购工作中发挥了非常重要的作用。二是不断促进降价增效。创新批量集中采购、要约折扣等改革举措,要约折扣价平均10%以上,台式计算机平均降价率13.62%,充分发挥了集中采购规模优势和集中效益。搭建全网比价平台,推动采购活动更加规范透明。三是不断优化采购流程。在实现集中采购项目即采即用的同时,利用信息化、市场化手段,逐步建立网上竞价、电商平台等操作系统,有效缩短采购周期,提高采购效率。四是不断强化供应商诚信管理。将2144家集中采购供应商资料纳入信息系统,进行集中管理和动态监控,设立服务质量“曝光台”,建立“黑名单制度”。

  北京市财政局也指出了北京市集中采购机构需要进一步改进的问题。信息公告称,北京市集中采购机构招标文件编制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专家管理和使用的科学性有待进一步提高,处理质疑的法制化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

  针对下一步工作要求,北京市财政局强调,北京市集中采购机构一方面要全面加强集中采购管理。进一步夯实基础工作。细化明确采购需求,严格规范招标程序,不断强化标后管理。做好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另一方面,要切实加强内控制度建设。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强化责任意识,明确岗位职责,规范质疑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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