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2016-04-25 作者: 浏览次数: 来源:重庆时报
为帮助中小企业更好的发展,重庆市财政局扩大了政府采购范围,为企业提供更多业务合作。现在,拿到“政府采购合同”的企业又多了一项好处。昨日,记者从重庆市财政局获悉,即日起,凡在重庆进行工商登记的中小企业参加重庆政府采购活动并取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可以依据政府采购合同,根据自身需要向金融机构申请信用融资。
通过采购合同申请的融资,融资额度不得超过政府采购合同金额;融资利率将优于一般企业融资利率;融资期限原则上不得超过政府采购合同履行期限;采购资金财政直接支付的,银行原则上不得要求供应商提供抵押和第三方担保,以及其他任何的担保条件。“对符合规定条件的贷款申请,从申请时起,银行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并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放款。”重庆市财政局政府采购处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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