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2016-04-28 作者: 浏览次数: 来源:财政部网站
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以来,中央、省及市委、市政府对打造透明预算、加大预决算公开力度提出了更高要求。按照《预算法》、国务院《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决定》要求,截至到2016年3月1日,济南市包括11个县(市)区已全部向社会全面公开了政府预算、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
一、厉行节约,三公经费零增长
2016年全市安排“三公”经费预算3.90亿元,比2015年预算下降12.2%,主要是:因公出国(境)费用2958万元,车辆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6563万元,公务接待费9439万元。其中市本级安排“三公”经费预算1.56亿元,比2015年预算下降18.09%,主要是:因公出国(境)费用1841万元,车辆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0466万元,公务接待费3324万元。
二、提升水平,预算公开再增新亮点
(一)扩大公开范围。今年在公开范围上,除涉密部门外,所有使用财政资金的部门(含部门所属财政拨款的事业单位),全部公开了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全市已公开部门为1218个,占一级预算单位的97.9%。其中市本级由68个市政府职能部门扩大到含党务部门的91个,预算公开更趋完整、规范。
(二)丰富公开内容。在已主动随部门预算公开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情况、项目支出预算、继续使用的上年结转资金等内容的基础上,2016年增加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情况,公开内容比《预算法》要求的更为丰富,进一步提高以公开促进预算管理的作用效果。
(三)细化公开程度。在2015年部门预算已细化公开到功能分类“项”级科目、人员经费经济分类“款”级科目的基础上,进一步将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全部细化公开到经济分类最底层“款”级科目,对所有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都详细公开,更大尺度、更为细致地“晒账本”,财政资金使用情况更加清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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