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热线:010-88332491
010-88332493
首页 > 公采新闻> 政府采购

南丰县财政局“四规范”促进县直行政事业单位会议定点工作精细化管理

发布日期: 2016-05-05   作者:  浏览次数:  来源:财政部网站

  一是规范会议采购实施流程。要求各预算单位在编制年度部门预算时,根据政府采购预算编制要求,同步编制会议政府采购预算。各类经审批召开的会议必须在规定的地点召开,乡镇主办的会议原则上不得在县城召开。会议主办单位必须遵循“节约、适用”的原则测算会议所需的住宿、餐饮、会议室和其他服务需求,通过协议、竞价的方式,在会议定点单位名单内选定会议定点酒店、确认会议各项目的协议单价。

  二是规范会议定点单位服务项目和结算办法。要求各单位向会议定点酒店购买会议服务时,必须就会议类别、会期、人数、会场、住房、餐饮等事项进行商议确认后签订合同。其中餐饮部分的相关规定细化到一日三餐的规定价格和菜式品种。各类会议不得突破会议预算。会议结束后,会议定点酒店填制《南丰县会议定点服务结算单》,并加盖印章,办会单位核对无误后签字盖章确认。会议定点服务结算单与正式发票一起作为会议费报销凭证。

  三是规范会议费用审核和支付流程。要求各行政事业单位财务部门严格按照会议采购预算以及会议开支标准审核会议开支。非定点管理单位承接的会议开支,县财政局不予支付,单位财务部门不得列支。会议费用支付严格执行国库集中支付和公务卡使用管理规定。

  四是规范会议定点酒店内部管理。要求各会议定点酒店必须自觉接受政府采购监督部门的监督检查。承办会议费用不得突破会议预算。会议结算不得虚列费用、虚开发票,不得将非本次会议费用列入本次会议费结算,不得为会议单位套现。会议定点业务确定专人负责,建立健全业务档案,按时向采购办报送统计表。定点酒店必须认真履行会议和公务接待定点采购招标承诺,做好会议接待工作,确保会议和公务接待优质、优价、优先。

附件:文件名文件名文件

Tags:

相关资讯

    暂无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