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2016-05-09 作者: 浏览次数: 来源:财政部网站
一是完善制度,深入推进全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工作。拟定区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办法和国有资本经营收益收缴管理办法,确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规范执行,提升国有企业管理水平。
二是强化培训,提高预算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业务水平。充分利用全区财政财务干部大培训时机,分5期对全区财政财务干部开展国有资产管理业务培训。重点学习国有资产管理相关政策,增强财政财务干部国资管理意识和政策水平;结合具体事务及相关案例,实作指导具体业务,提升预算单位资产管理操作水平。
三是周密部署,扎实开展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核实工作。全局动员,各业务科室落实专人负责联系单位资产清查督查督办及协助办理工作;严格政策要求,力求实现资产“家底”清楚,解决一批产权不清,资产长期挂账问题,推进国资动态管理。
四是推进数据共享,提升国资监管效率。探索开展资产管理系统与预算系统、决算系统、政府采购系统和非税收入管理系统的对接工作,实现与国资管理相关数据共享,提升国资监管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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