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2016-05-09 作者: 浏览次数: 来源:财政部网站
2016年是新疆塔城地区实施退耕还林还草工作的第二年,新疆自治区已下达塔城地区2016年退耕还林专项资金2469.05万元。退耕还林还草项目要及时组织检查验收,严格执行“先验收、后兑现”程序,杜绝虚报、冒领等现象。加强资金管理,专账核算,专款专用,任何部门和单位不得截留和挪用。涉及政府采购事项必须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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