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2016-05-11 作者: 浏览次数: 来源:财政部网站
一是积极稳妥、有序实施。坚持从实际出发,准确把握社会公共服务需求,合理选择购买服务项目,充分发挥政府主导作用,有序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服务供给,形成改善公共服务的合力。
二是科学安排、注重实效。坚持精打细算,明确权利义务,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把有限的资金用到人民群众最需要的地方,确保取得实效。
三是公开择优、以事定费。按照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坚持费随事转,通过政府采购的方式竞争择优选择承接政府购买服务的社会力量,确保具备条件的社会力量平等参与竞争。加强监督检查和科学评估,建立优胜劣汰的动态调整机制。
四是改革创新、完善机制。坚持与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相衔接,推进政事分开、政社分开,放宽市场准入,凡社会能办好的尽可能交给社会力量承担,有效解决了一些领域公共服务产品短缺、质量和效率不高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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